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金平县财政局对部门上报的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金平县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金平县2025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25年金平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36万元,比2024年增长159万元,增长23.49%,比2025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13.10%。“三公”经费具体构成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为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8人次,与2024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增加4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次增加3人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增加3个。
公务接待费为56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增长9.80%,比2024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67.06%。国内公务接待958批次,比2024年增加303批次、增长46.26%;国内公务接待5591人次,比2024年增加368人次、增长7.05%,其中:外事接待费8万元,接待3批次295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6万元,比2024年增长151万元、增长24.16%,比2025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0.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动,比2025年初预算数减少86万元、下降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1辆,比2024年增加27辆,增长13.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比2024年增加151万元、增长24.16%,比2025年初预算增加79万元、增长11.33%。
金平县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决算数 | 2025年决算数 | 决算数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677 | 836 | 159 | 23.49% |
1.因公出国(境)费 | 1 | 5 | 4 | 400.00% |
2.公务接待费 | 51 | 56 | 5 | 9.8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25 | 776 | 151 | 24.16%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25 | 776 | 151 | 24.16% |
金平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年初预算数 | 2025年决算数 | 决算数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962 | 836 | -126 | -13.10% |
1.因公出国(境)费 | 9 | 5 | -4 | -44.44% |
2.公务接待费 | 170 | 56 | -114 | -67.06%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83 | 776 | -7 | -0.89%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86 | 0 | -86 | -10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97 | 776 | 79 | 11.33% |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上下年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2025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长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万元,车辆购置费较上年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长1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对外考察交流任务增多,因公出国人数与频次增多,因公出国(境)费增长。主要为金平县政协两人赴越南封土县参加“2025莱州省天金邦节”活动,报销0.08万元。金平县委办1人出访越南联合工作会议,报销0.25万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人先后赴越南、墨西哥、加拿大考察和市场开拓,报销以前年度及本年的因公出国(境)费4.76万元。二是越南封土春节金平祝贺活动、中越六县第二十三次例会等,接待批次、人次上升,县外事办本年支付以前年度未报销的公务接待费较多,增加5万元;三是车辆运行成本刚性上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地域广、路况差、单位下乡、执法频繁,燃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用增加151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
2025年金平县外事办、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预算单位未发生年初预算中规划的出国境情况,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
金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减少公务接待人次及资金预算,减少预算11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万元
2025年森林警察大队、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局未购置年初预算计划采购的车辆,导致车辆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万元。
2025年车辆行驶里程与用车频次增加,从而增加了油耗、磨损等方面的费用,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万元。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二)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金平县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25年使用金平县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