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金平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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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关于铜厂乡生活垃圾处理焚烧问题处理 | ||
| 内容 | 由于国道219的修理,原铜厂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地更换,现垃圾焚烧处理地附近有居民居住,垃圾焚烧产生烟雾已造成居民生活问题,需要申请调查并停止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希望能够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以减少烟气排放及对周围生活居民影响 | ||
| 创建时间 | 2026-01-21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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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铜厂乡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完成。该中转站现已完全停止焚烧垃圾,仅作为临时中转站使用,所有垃圾将直接清运至金平县城集中处理,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感谢您对我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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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