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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到金平县调研苗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文章来源:包艳红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8月22日至2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副主任委员管国芳为组长的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到我县,就苗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县领导曹福顺、黎宁、普红芬等陪同调研。

  金平是红河州唯一由多民族自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世居苗、瑶、傣、哈尼、彝、汉、壮、拉祜(苦聪人)、布朗(莽人)9种民族,其中苗族分布在我县308个村民小组,共有26406户10178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3%,主要分布于勐拉镇、老勐镇、营盘乡、铜厂乡。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苗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2014年申报并实施了《少数民族手工刺绣保护与发展项目》,投入资金加大对手工刺绣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与推广,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延续。2017年通过申报《苗族“褶裙”传统技艺保护与发展项目》,加大对马鞍底乡中梁,营盘乡芭蕉河、太阳寨等苗族“褶裙”传统技艺的保护与发展。与此同时,我县还不断加强苗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建立了《金平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培养了一批苗族文化传承人。

  调研期间,管国芳一行深入绘琼民族服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厂乡董宗河村委会董宗河村等地,以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收集资料等形式,对我县苗族服饰、生活习俗、传统文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管国芳希望我县要继续重视并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通过互联网对外宣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通过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把保护、抢救、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其次,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文化专业人才,让更多的人走进民间艺术,发扬民族之魂,同时要加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定工作,要建立文化传承人名录体系,对传承人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使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后继有人,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魂宝流传千秋。

管国芳(左一)在绘琼民族服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研苗族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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