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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法院公开宣判1件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件

文章来源:金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

  11月29日,金平县人民法院在金平县金河镇抵边村寨——亚拉寨村委会对被告人王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此次活动由县人民法院院长邹为民主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金松、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玉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志英、县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杨敏、县司法局副局长盘俊、金河镇干部职工代表、抵边村村民代表、被告人家属等共同参加。

  2022年春节期间,被告人王某和居住于越南的老婆马某电话联系后,马某带领其儿子王小某回中国生活。2022年3月6日23时许,马某和王小某在其他越南人的带领下非法入境中国,被告人王某支付越南人现金2800元作为报酬。马某、王小某非法入境后,被告人王某用二轮摩托车将马某和王小某带回其金平县铜厂乡家中,后于同年3月9日被查获。经审理和合议庭评议,被告人王某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现场,被告人王某哽咽地表示自己的懊悔,合议庭成员赵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向旁听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同时宣传了跨境犯罪、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与大家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杨金松和邹为民围绕强边固防、打击跨境犯罪、抵边村寨疫情防控工作、线索举报政策等内容开展了法治宣讲,进一步加深宣传效果,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与活动,对跨境犯罪的认识更加深刻,一定会告诫身边的亲戚朋友遵纪守法。 

  法官提醒:境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一己之私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增加了境外输入疫情的可能性,对自己、家人、好友、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健康风险隐患。大家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于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中来,遵守国(边)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拒绝“偷、引、带”,主动举报他人实施的跨境违法犯罪,共同守护国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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