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 28号)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现作如下解读。
二、内容
(一)经费管理的内容
财政根据每学期各学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核拨部分课后服务经费,各学校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情况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购买社会机构和个人服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耗材等支出及其他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支出。
(三)经费的监管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后组织课后服务项目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