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1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1
信息名称
解读《金平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 28号)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现作如下解读。

  二、内容

  (一)经费管理的内容

  财政根据每学期各学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核拨部分课后服务经费,各学校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情况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购买社会机构和个人服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耗材等支出及其他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支出。

  (三)经费的监管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后组织课后服务项目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