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31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信息名称
解读:《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公布〈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3年10月26日,《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2023〕—10—12),为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梳理形成了《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是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持续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起草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向涉及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10月11日、10月23日二次通过OA印发《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10月12日、10月25日收集汇总县级有关单位报送的县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梳理形成《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10月26日,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2023〕—10—12)。

  三、主要内容

  《金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即办件事项(共112项),涉及21个部门:县委宣传部、工商信局(金平县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城执局、县地震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红河供电局金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