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1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金办发〔2023〕38号
发布日期
2023-06-11
信息名称
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47号)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结合金平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学校体育课教学改革行动

  (一)开齐开足课程。把体育课作为必修课和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严格执行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的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二)完善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健康为主线,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中职)专项化的体育课程体系。鼓励各校充分整合当地传统体育、民族体育资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课程目标,运动项目特点,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体育课程的多样性和趣味性。(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三)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结合金平特有传统民族体育资源,以推广红河州民族运动会常设的竞赛项目为主,将武术、陀螺、板鞋竞速、射弩、摔跤、吹枪、高脚竞速、民族健身操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引入校园,并开展教学、训练和竞赛,做好民族项目的传承。(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四)改进教学模式。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的运动技能、专项的运动技能,经常性组织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形成终身受益的运动习惯,推广普及竞技运动,形成一种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让学生享受运动的乐趣,在竞赛中去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五)保障锻炼时间。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切实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1小时,寄宿制学校坚持每天出早操,定期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具运动处方,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和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落实青少年学生军训要求,保证军训质量,加强国防教育,陶冶情操,摒弃抽烟、酗酒、纹身等不良行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武部、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二、实施学校体育联赛全覆盖行动

  (六)建立学校体育联赛体系。重点打造校园篮球和啦啦操等运动项目为主的校园联赛,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一级联赛,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二级联赛,选拔各赛区优胜队择期参加州级总决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三、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提升行动

  (七)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小学和初中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职高)每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学校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贯彻落实云南省课外体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兼任体育教师。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课时量计算、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经费,其他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团县委,各县乡镇党委和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八)加强体育场地设施保障。发改、财政、教体部门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依托校园足球项目,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社会公共体育场馆明确时间向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周末或节假日对学生和社会公众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四、实施体育教育深度融合行动

  (九)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充分利用已命名的3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所州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大力发展县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巩固发展特色优势,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尽、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原则深化体教融合工作,充分发挥体育特色学校在青少年体育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积极践行“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要求,采取“引进来、走出去、低收费”的办法,积极与社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学校、学生体育协会等合作,努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培育输送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畅通体育人才成长渠道。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范围。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和啦啦操三级联赛的基础上,积极培养选拔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推送体育尖子代表金平县参加全州、全省、全国比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五、实施体育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十一)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和帮助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要求,做好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的组织、培训、检验测试、上报、公示公告、督查、指导、评价工作,确保体检和监测数据的实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各学校每年对全体在校生的体质健康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档案,确保学生健康档案有人管、全覆盖、无遗漏。县人民政府督促卫生健康部门,以视力、体重、身高、肺活量等基础性指标为重点,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印《金平县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全面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为制定学校体育工作政策法规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二)发挥考试评价导向作用。严格落实《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和《云南省高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有效发挥体育考试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三)强化督导评估及结果运用。将学校体育工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各校的考核,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督导和指导。(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六、实施学校体育发展强基行动

  (十四)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在符合红河州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总章程的规定下,成立学生体育协会或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并依法到民政部门登记,县教体局是学生体育协会或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组建不同项目的体育社团,让每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的项目,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管理,在场地、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开展训练、竞赛等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五)健全完善体育风险防控机制。学校体育器材室配备专门体育器材保管员,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每学年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每季度对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从严控制教学班人数,充分保障体育教学安全。做好大型体育活动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安全事件,并确保参赛师生、裁判员、组织管理人员在赛前和集训期间体检合格并购买保险。完善校方责任保险,提高保费、提升赔偿限额,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都到位的情况下,出现学校体育活动意外事故,各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尽职免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组织、宣传、机构编制、教育体育、财政、发展改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的相关措施和办法,统筹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七)加强学校体育经费保障。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县级财力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盘活和利用好现有体育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47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结合金平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美育课程和教材提升行动

  (一)推动学科融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艺术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等相关法规性文件,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育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各学科相互渗透为常态,在中小学各门学科课程中,有机融入美育内容,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二)完善课程体系。学校美育课程应以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为主,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可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中职学校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拓展课程。(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三)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各校积极开发具有金平县地域特色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绝版木刻、民间工艺、茶艺、插花等美育课程资源,按照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比例,作为校本教材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二、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提升行动

  (四)开齐开足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不低于总课时的9%开设艺术类课程,有条件的学校按不低于总课时的11%开设。普通高中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108学时)。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选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五)加快美育教学改革步伐。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强化美育育人目标,根据社会文化发展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利用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积极参与中外人文艺术交流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美育教师基本功比赛,提升美育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培养一批美育名师,引领美育教学改革创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六)丰富艺术实践活动。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以及苗族(芦笙舞)、苗族服饰刺绣、瑶族银饰手工技艺、瑶族服饰刺绣、傣族传统舞蹈(篾帽舞)、傣族传统器乐(葫芦叮)演奏与制作工艺、傣族传统民歌传唱、哈尼族(乐作舞)、彝族传统舞蹈(阿噜跳)及其他少数民族艺术为重点,扎实做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音乐剧、课本剧、朗诵等形式多样的群体性美育活动。幼儿园应以班级为基础开展绘本制作和绘本剧展演等活动。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到2025年,全县每个学校至少建设1个示范性中学生艺术团和示范性小学生艺术团。(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三、实施美育办学条件提升行动

  (七)加强美育师资配备。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争取补充艺术教师编制,持续实施“特岗计划”,优先保障村小、教学点教师和艺术教师需求,向边境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逐步补齐农村艺术教育“弱、小、少”的发展短板,配足配齐美育教师。鼓励聘任社会艺术名师担任学校兼职教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八)整合社会美育资源。统筹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组织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积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积极探索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依托联盟搭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校支教平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九)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加大对美育基础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送教下乡”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依托对口支援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保障美育教师权益。充分、合理计算美育教师工作量,同时把艺术展演展示成绩等纳入美育教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评聘中重要的工作业绩。支持美育教师申报国家和各级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切实增强体育美育教师职业自豪感。(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一)完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把学校美育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有关项目规划,保证器材设备按标准配置到位。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充分发挥场馆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满足美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四、实施美育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十二)完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音乐、美术考试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做好初中学生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和督查工作,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五、实施美育强基行动

  (十三)健全学校美育管理体系。成立金平县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配备专职音乐、美术教研员,并建立教研员准入制度,严格考核要求。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美育教研协作机制,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四)完善校内校外展演体系。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定期开展县、校级学校艺术展演和艺术实践活动。金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校外美育工作,开设不同类型的校外美育培训项目,建立青少年校外艺术社团,满足广大青少年校外美育活动的需求,举办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公益性展演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教体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任,应有承担学校美育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并配备与职责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县财政局统筹做好学校美育经费保障,配合完善机制,多渠道筹集美育发展经费;县委编办负责加强与县教体局协调配合,统筹用好编制资源;县人社局负责协助配齐配足美育师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规划学校美育场地建设;县文旅局负责推动文化艺术场馆面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团县委负责动员和组织大学生开展美育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的相关措施,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

  (十六)加强美育经费保障。教育和财政部门负责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建设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美育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党委和金平农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