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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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所属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和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新网工程”的规划、建设,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交流。  

    3.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监管全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能。  

    4.负责全县供销系统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组织人事、职工教育、离退休和安全生产工作。  

    5.协调同有关部门关系,开展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和系统网络建设,引领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会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工会、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商品流通服务;  

   2.抓好社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抓好供销社系统党组建设工作;  

   4.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5.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27,07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7,073.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009.57元,增长3.3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公调〔2023〕18号文件,调入1人,有关人员工资、保险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27,073.02元,其中:本年收入2,827,073.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7,073.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009.57元,增长3.3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公调〔2023〕18号文件,调入1人,有关人员工资、保险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27,073.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27,073.02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073.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009.57元,增长3.3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公调〔2023〕18号文件,调入1人,有关人员工资、保险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2(款)99(项)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86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和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40,457.36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工资和公务费。  

    3.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04,099.8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024.9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59,46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死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12,17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伤残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23,735.52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74.87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支出。  

    9.216(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1,452,415.6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53,074.8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483,2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3,27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63,394.92元。(其中:基本支出663,394.9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 128,9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53.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099.83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99.83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51,024.96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4.9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735.52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35.5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74.87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4.8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153,074.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74.87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5(款)水费支出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6(款)电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9,991.69元。(其中:基本支出9,991.69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99,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类)02(款)退休费733,257.36元。(其中:基本支出733,257.36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类)04(款)退休费71,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类)99(款)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10.00元,下降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10.00元,下降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没有项目预算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5,291.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9.59元,下降1.29%,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7,822.49元,其中,流动资产27,822.49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49.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3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