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拉镇新勐村委会兴边富民上勐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金平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2021第4号

(总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新勐村委会兴边富民上勐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勐拉镇新勐村委会上勐村民小组内,估计总投资为35万元,属于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内容为:一个活动室206.4平方米、活动场地247.55平方米、厨房10平方米、水沟22.7米、挡墙露出地面1米。 

  本项目于2016年9月25日开工,2017年1月25日竣工,2017年3月20日由勐拉镇政府人员、新勐村委会人员、施工方三方进行验收且验收合格,但竣工资料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项目根据《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兴边富民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金发改投资﹝2016﹞61号)文件下达计划,计划新建综合文化活动室1幢168平方米,砖混结构。项目总投资3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资料等内容进行审查,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够到位,项目管理大部分符合“四制”管理制度,本项目由勐拉镇自行监管并履行监理职责;资金管理使用符合相关制度,结余资金已上缴县级国库。本项目完善了上勐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了农村群众及党员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竣工资料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项目无专业设计施工图。 

  3.被审计单位已建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但未按照制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资料及存档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建成资产;二是今后实施建设项目,应聘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三是严格按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管理,尽快完成竣工决算资料及资产移交。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勐拉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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