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6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金政发〔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9-22
信息名称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版)》《云南省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结合金平实际,制定《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并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布。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一步提升乡镇履职能力。

  二、精准编制权责清单

  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所明确的职权事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已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版)》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纳入清单范围。《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事项,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程序,报经县人民政府确定赋权。《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事项、《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共同构成乡镇权责清单。

  在本决定公布后2个月内,由县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完成乡镇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一清单”,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有关行政职权赋予乡镇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列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乡镇是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三、提升履职能力建设

  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县财政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规范行政职权运行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加强乡镇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县委编办要做好乡镇机构设置调整,实体化组建乡镇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确保赋权后有队伍承接,人员配备合理;县司法局要做好乡镇执法清单的编制和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县政务服务局要组织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加强精准赋权,在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前,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并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确定赋权事项的移交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乡镇权责清单、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的梳理,确保本行业内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要素、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规范统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给予政策法规解读等方面的支持。

  四、强化动态调整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乡镇《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乡镇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版)》《云南省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动态调整,由省级统一组织,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根据省级调整情况,由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对《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组织调整,按照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调整后,乡镇权责清单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由县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具体组织调整;根据有关地方立法调整乡镇权责清单的,或工作需要增减所选取赋权事项调整乡镇权责清单,由县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改废释,乡镇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乡镇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

 

  附件:1.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2.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