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县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文件精神及州委编制办、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情况摸底评估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工作部署,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了摸底评估,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收回4项基本行政职权、28项赋予行政职权、3项部分乡镇的赋予行政职权,梳理形成《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并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布。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
2.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 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