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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zfb/2025-0013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9
  • 时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和规范金平县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基层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金平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是基层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乡镇消防安全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为进一步明确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标准、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提升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金平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战斗力提升,实现“防消结合、覆盖城乡、专业高效”的消防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队伍性质与保障机制。

队伍定义:乡镇专职消防队指各乡镇建立的专职消防力量;专职消防队员指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地方专职人员。
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与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包括日常运行、装备购置、人员经费等,确保队伍稳定发展。
(二)规范人员招录与管理。

招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基本条件: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学历达标,年龄一般18-30周岁,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有相关专业技能人员。

管理职责:实行“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明确队长由事业编人员担任,强化队伍纪律与执勤管理。

(三)细化执勤训练与调度机制。

执勤制度: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分管领导带班、队长值班、队员驻勤),确保随时响应。

训练要求:按州级练兵方案开展体能、技能训练,兼职队员定期跟班训练,提升实战能力。

调度权限:灭火救援出动需向乡镇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双报告,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职责履行与考核激励。

主要职责:包括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灭火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等,严禁长时间外派从事非消防工作。

培训考核:实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与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工资等级挂钩,激励队员提升业务能力。

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体现“按绩取酬”原则。

(五)健全保障与责任追究机制。

社会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追究:明确队员在履职中的违纪违法情形及处理方式,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

权益保护:对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队员,按规定落实工伤认定、抚恤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烈士。

三、主要特点

1.职责清晰、双管并重:明确了县消防救援大队与乡镇政府在队伍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形成“业务指导+行政管理”协同机制。

2. 标准明确、规范创建:要求队伍按国家标准建设并验收,不得擅自撤销,保障队伍稳定性。

3. 训练扎实、实战导向:强调常态化训练与战备执勤,提升队伍应急响应和实战能力。

4. 保障有力、激励到位:从经费、社保、工资、表彰等多方面提供保障,增强队伍凝聚力和职业吸引力。

5. 责任到人、监督严格:建立考核、督查和问责机制,确保队伍规范运行、履职到位。

四、重要意义

《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将有助于提升金平县乡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构建“覆盖城乡、快速响应”的基层消防力量体系;增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附件:《XX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值班备班表》作为制度落实的具体工具,有助于规范值班管理,提升应急响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