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平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金平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次数:

 关于金平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龚大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7月26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金平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研究部署各项整改工作;县审计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的跟踪指导,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24个单位47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13109.33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4日,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追回资金、归还欠款、调整账目、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共整改完成问题39个,整改金额2915.81万元,整改率达82.98%;未完成整改问题8个,涉及11个乡镇、5个企事业单位,共计金额10193.52万元。

  (一)已整改的情况

  1.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非金额计量问题3项。一是关于安排预算支出不严谨,未按照规定动支预备费的问题,涉及部门已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二是未按照经济性质分类编制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涉及部门已严格执行《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按照功能分类到项编列。三是决算重复列报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导致决算数据增大的问题,涉及部门已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做到合法合规。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金额问题2项共计109.61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5项。一是关于扩大预算支出范围4.52万元的问题,已原路返回并上缴国库。二是关于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未执行备案审查流程及领导未签字付款的问题,已加强对本单位的预算支出管理,调整优化《金平县民政局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金平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好相关票据材料的签批手续,规范资金支付。三是关于暂付款长期挂账,存量资金未上缴105.09万元的问题,已上缴县级国库。四是关于项目建设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县民政局已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恢复施工。五是关于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查不严,导致无资质公司中标的问题,县民政局已督促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行业资质及技术实力的专业公司合作,保证按照土地报批程序提供相应合法有效报告,通过用地报批技术审查。六是关于管理不到位,导致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车卡重复刷卡116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七是关于收取公务接待伙食费未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3.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金额问题3项共计35.94万元。一是关于结余资金11.76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已将1.76万元于2023年1月20日按照预定方案,将资金拨付到老集寨乡人民政府,安排用于慰问“三类人员”家庭困难学生;将10万元于2023年2月10日上缴县级国库。二是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记实物展台2套,价值0.3万元的问题,已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关于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3.88万元未缴入国库,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问题。已上缴县级国库。

  4.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金额问题8项共35.96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4项。一是关于以拨作支工作经费5万元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处理。二是关于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0.804万元、多列会议费用0.34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省级国库。三是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2万元的问题,已上缴县级国库。四是关于集体资金列支个人就餐费用0.87万元的问题,已上缴省级国库。五是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12.01万元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六是关于就餐人员未按照规定交纳伙食费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金平农场管委会、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七是关于违规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12.99万元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八是关于支付项目建设进度款无计量依据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金平农场管委会、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九是关于村委会接待不规范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十是关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金平农场管委会、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十一是关于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0.12万元的问题,已上缴省级国库。十二是关于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列支,涉及资金1.2万元的问题,已上缴省级国库。

  5.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非金额计量问题9项。一是关于勐拉红岩采石场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已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二是关于勐拉红岩采石场未依法进行矿山恢复治理的问题,已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三是关于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在集镇范围内违规建设的问题,木材厂已搬离。四是关于高标准农田灌溉设施无灌溉水源的问题,涉及部门已接通水源。五是关于未按设计铺设田间灌溉设施的问题,涉及部门已修改设计。六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图斑与工矿用地图斑重叠(非金额计量);涉及部门已调整图斑现状图斑未重叠。七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图斑与工业用地图斑重叠的问题,涉及部门已调整图斑现状,图斑未重叠。八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图斑与养殖业图斑重叠的问题,涉及部门已调整图斑现状,图斑未重叠。九是关于采砂场堆砂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已完成复垦处理。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金额问题4项共计2734.30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项。一是关于超建安工程投资支付工程款1421.07万元的问题,已进行清算。二是关于应付未付工程款1288.99万元的问题,已进行清算。三是关于多付监理费5.83万元的问题,涉及部门资金已退回。四是关于无结算单支付工程款共计18.41万元的问题,已进行清算。五是关于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办理资产相关移交手续,并录入“保障性住房”资产账。

  (二)未整改的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由于客观实际情况,有些问题需到年底才能完成整改,有些问题因历史遗留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现阶段未整改金额10193.52万元,共8个问题,涉及11个乡镇、5个企事业单位。具体为:

  一是关于存量资金二次沉淀,未发挥资金绩效,涉及金额1767.84万元的问题。完成部分整改,预计在2023年底前完全整改。二是关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违规向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取沿边扶贫产业园项目管理费524.5万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未将资金归还原渠道,未完成整改。三是关于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多收工程履约保证金7446.52万元的问题。县城投公司无资金退还多收工程履约保证金,未完成整改。四是关于未经审批核销国有资产15万元的问题。由于国有资产核销未审批,导致无法处理账务,未完成整改。五是关于木料场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勐拉镇人民政府已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还未完成整改。六是关于勐拉镇部分易产生扬尘污染公司未按规定采取防扬尘措施的问题。勐拉镇人民政府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还未完成整改。七是关于多计建安工程价款413.31万元的问题。完成部分整改。金河镇、勐桥乡2个乡镇已完成整改,其余11个乡镇未完成整改。八是关于多计建安工程价款26.35万元的问题。因施工方未退回多计建安工程价款,未完成整改。

  二、推进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一是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审委会主任和县长、县委审委会副主任多次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批示,多次听取和研究责任单位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县审计局组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办公室,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整改办公室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加强整改跟踪督促、督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时限和目标要求,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整改完成后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成效;对于“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阶段性目标和时限,并定期反馈当前的整改工作进度。

  (三)建立公开机制

  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审计法》相关要求,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公开范围,以媒体及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促进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打算

  持续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跟踪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持续督促好被审计单位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审计整改“回访”。合理规划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继续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持续督导和跟踪检查。

  (三)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部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整改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办,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金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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